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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和技术成政府空调集中采购关键因素

   日期:2014-11-0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浏览:267    评论:0    

近日,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组织的2014年第四期中央国家机关空调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开标。5家供应商参与现场投标,价格比拼激烈,服务与技术将成为决定性因素。

据了解,该项目是本年度最后一期空调批量集中采购,总预算为2414万元,与第三期的2752万元相比,有所减少。该项目分为4包,包括分体变频壁挂机,预算为892万元;分体变频柜机,预算为377万元;分体定速壁挂机,预算为681万元;分体定速柜机,预算为464万元。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生产厂商,投标设备必须是第十六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

据记者现场了解,此次共有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5家企业参与现场投标,竞争非常激烈,投标价差距并不大。

以分包预算最高的第一包为例,预算为892万元,最高报价为411万,最低报价378万元,相差仅为33万元。

“比拼的不仅是价格,供应商的服务、技术也成为关键因素。比如,该项目是全国供货,对供应商的履约要求比较高,这就对供应商在全国服务网点布局的要求会很高。”据国采中心该项目负责人介绍。

此次采购延续了2014年第三期的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为15分,服务部分为28分,技术部分为22分,价格分为35分。与2014年第二期相比,价格分所占比例在下降的同时,服务部分所占比例有所增加。此前第二期价格分为45分,第三期调整为35分。服务部分则从第二期的18分增加为28分,增加项为信誉评价,满分为10分,具体内容为开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收到以往各期参与空调批量集中采购的采购人有效书面投诉的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每次有效投诉扣3分,扣完为止。

此外,第四期的招标文件中新增一项为中标人应对采购单位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否则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

业内人士表示,国采中心今年初开始推行空调批量集中采购,无论是集采机构,还是供应商等各方都是在摸索中不断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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