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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地温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4-07-21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浏览:172    评论:0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灵宝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地温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地温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

1.1招标编号:招标采购[2014]012号

1.2 招标内容:

地温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的设备购置及安装;机房等辅助设备、管道、室内外管道系统等安装;出、回水井系统及电力配套设备的安装;地温中央空调相关全部工作的调试与服务。

1.3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1.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

1.6 质量要求: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安装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安装标准,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系统免费维保期为自交付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

1.7 主要技术指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B类安全员证。

2.4 具备地温中央空调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厂商或经地温中央空调设备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的,应出具地温中央空调主机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

2.5 企业业绩、信誉:201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有已完工类似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为准)。

2.6 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201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有已完工类似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为准)。

2.7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其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

2.8 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反商业行贿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出具本单位的提供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21日—2014年7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3.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灵宝市人民银行八楼(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

3.3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以及产品代理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反商业行贿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3.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 8月12日上午9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灵宝市人民银行二楼(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灵宝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56398291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13298285913

传 真:0398-2199033

地址:灵宝市人民银行8楼

邮箱:3825874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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