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中央空调零星工程预选承包商招选项目
二、项目需求概述: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招选2-3家有实力的中央空调(含多联机)零星工程预选承包商,负责新航站楼、ITC楼、物流园区及其他区域的现有中央空调系统(含多联机)的整改与扩建工程,项目范围如下:
(1)因功能、需求发生变化,不能满足供冷需求的新增零星工程,承包商提供方案设计(图纸)、施工和质保服务。
(2)因工程(设计、施工)遗留的问题不能满足用户供冷需求的各种整改项目,承包商提供现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图纸)、整改施工和质保服务。
注:具体工程内容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三、报名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在深圳市设有服务分支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稳定的施工队伍;
4.至少具有一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1日;
2)业绩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
3)业绩合同内容:中央空调建设施工或改造;
5、拟派技术总负责人应当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专业能力及经验,主要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正式报名人的产生:
采购人组织包括采购人代表、技术和经济类等评审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按上述要求的资质条件对报名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从中择优产生正式报名人。
五、报名资料(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报名人资质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下同);
3.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服务机构证明材料(若报名人在深圳地区自行设立服务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其服务分支机构的固定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并提供服务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公司简介》及公司在过去三年承接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满足上述报名人资质第四点要求。
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评审。本公司承诺对所有公司提供的资料绝对保密。通过预审的报名人,本公司将电话通知购买采购文件事宜。未通过预审的报名人资料,恕不退还。
六、采购文件索取办法: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人,请按以下办法购买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付款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412室(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户名称: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760157960256
开户银行:中行机场支行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8月8日16:30。
八、报名方式:报名人应于报名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当面递交的方式送达文件递交地点。
九、项目技术咨询方式:
联系人:司先生联系电话:0755-23452562
十、报名资料送达、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832室
联系人:黄先生/何先生电子邮箱:huangyi01@szairport.com
联系电话:0755-23452107/2140传真:0755-23452149
邮政编码:51812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