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盘管的送风量为什么不能保证给足
因送风温差、换气次数是决定空调精度和舒适性的主要因素,故保证足够的风量是实现预期空调效果的先决条件。这里所说的风量是指机组使用时的实际送风量,而不是产品样本中的名义风量(GB/T 19232-2003规定:名义风量须在盘管不通水、空气14—27℃,风机转速为高档,对低静压机组不带风口和过滤器等出口静压为12Pa测得的风量值)。
而实际使用中,暗装机组因要加进、回风格栅、过滤器和短风管,加上盘管表面凝水、积尘、滤网堵塞等诸多因素影响,会导致风阻增大、风量下降,使得实际风量远低于名义风量(笔者通过大量实验证明:一般低l5—25%)。由于风量的明显减少,影响空调效果,主要带来以下问题:
1)换气次数少。
2)送风速度低,影响送风射流射程。
3)送风温度低,影响空调舒适度和可能造成送风格栅结露等。
另一方面,对于风机盘管机组本身而言,风量的下降直接影响盘管的换热效果,使盘管的制冷量下降,这样就会形成机组的实际性能(风量、冷量)都要低于名义值的不合理现象。因此,
产品样本上的名义风量、冷量只能作为选型时的参考,而不能作为选型的依据。加大风量不仅能增加换气次数、降低送风温差、改善空调效果,而且由于冷量也会提高,可相应地缩小机组的体积。故提高风量是风机盘管的发展方向之一。当然,风量的
提高也要受空调区域允许风速的制约。另一方面,为控制送风温差,冷量与风量之间应保持适当的匹配关系。全冷量与风量(质量流量)之比就是盘管进出口空气的焓差,它决定了机组供冷能力和送风温差的大小。从控制送风温差角度,焓差过高不利,而国内的风机盘管的焓差和送风温差普遍偏高。
按GB/T 19232-2003规定的名义参数计算,焓差为15.88k.1/kg,送风温差约为l2℃。若按风量下降20%计算,实际的焓差将超过19.85kJ/kg,实际的送风温差会高达l5℃,显然已超出文献中规定的允许送风温差(6_-lO℃),也就无法保证空调精度和舒适性要求。
忽略风系统的阻力计算
一般地风机盘管空调系统的风系统规模较小,构成简单,阻力不大,约在l5—5OPa范围内,但仅仅这一点阻力就足以对风机盘管系统的实际送风量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风机盘管分为低静压机组和高静压机组两类,在GB/T 19232-2003中,对于低静压机组,带风口和过滤器等出口静压为OPa,不带风口和过滤器等出口静压为12Pa,也就是说,风口及过滤器等构成的阻力为12Pa。
而美国空调与制冷学会标准《房间风机盘管空调器》hRI 440— 84中明确规定:出厂时不带送、回风格栅或过滤器的风机盘管,应在12.4Pa机外静压下测试风量u 。这一规定正是为了保证实际风量与名义风量相符。而我国大气含量较高,滤网易堵塞,理应机外静压比
4Pa高,相比之下,我国的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测试条件合理性有待商榷。以客房中卧式暗装、吊顶回风FCU为例,附加阻力至少应包括回风格栅、回风滤网、送风短管及送风格栅阻力。若回风风速为1.Om/s,送风风速为1.5 m/s,经计算此时机外阻力为16Pa,若选用低静压机组肯定也会造成风量下降,此例在工程应用中应属于附加阻力较小的一例,对风量影响尚且如此,可见FCU风系统附加阻力不可忽视。再者,对于高静压机组,若不经过阻力计算,而是认为选用一个高静压机组就能满足要求的做法也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