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行业书讯
新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低
来源:现代冷暖信息网2006-04-05 13:55293
    与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相比,新疆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尚处在初始阶段。
根据最新一次的全国风能资源调查与评价结果,新疆风能理论蕴藏量9100亿千瓦,位居全国第二;太阳能理论蕴藏量1450-1720千瓦时/平方米·年,也位居全国第二;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3817.8万千瓦,位居全国第四。 

    目前,我区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能源资源的大量消耗来实现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消耗能源量2.17吨标准煤,高于全国水平。大多数农村居民仍然主要依靠直接燃烧薪柴提供生活用能,不但造成严重的室内外环境污染,还造成植被破坏,加剧了环境恶化。 

    新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潜力巨大。新疆水能开发率不到8%,新疆的风电总装机容量约占全国的20%,适合农牧区的小型光电、风电和生物能(沼气等)利用工作相对滞后。 

    可再生能源利用滞后的主要原因是对全区可再生能源调查程度还比较低,对各地可再生能源的分布情况、具体特点把握不准,影响了后续的开发利用工作。 

    前不久,国家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规定》等措施,基本消除了长期以来束缚新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政策瓶颈,为我区加快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产业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今后,我区将全面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为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提供扎实可靠的基础数据,还将广泛征求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科学编制我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整体规划。加大对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评价,摸清家底,深入挖掘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潜力。做大做强风电产业,继续扩大达坂城风电场的规模,在阿拉山口、吐鲁番小草湖风区和十三间房风区等条件较好的风区开辟新的大型风电场;还将结合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加快发展太阳能产业和生物能产业,调整农牧区能源结构,努力改善农牧区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政令备忘录: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4〕53号)中要求,加快资源节约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重点支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开发、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推广洁净煤,节约和替代石油,高效节能锅炉、风机、水泵、电动机及拖动系统调速和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废水资源化和“零”排放技术、中水回用技术;推广“三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从体制、政策、机制、投入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
打赏
  • 0人打赏
    举报
关闭
同类资讯